刑法将第七次修正,对走私、逃税、行贿等经济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本报讯 据《财经》报道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消息,将于今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初次审议刑法改正案(七),这预示着中国将对现行刑法进行第七次修正。据了解,本次刑法修订将加大对泄露证券买卖内情消息行为的惩罚力度。
刑法修正仍重点关心经济犯罪
据参与法律修订的相关人士引见,此次刑法修正与前六次相同,只是对刑法分则中某些详细罪名和量刑做出调整,不触及刑法总则部分,即不对刑法根本准绳做调整。
参与修法的专家引见,刑法改正案(七)将加大对泄露证券买卖内情消息行为的惩罚力度。鉴于当前有诸多案例显现,一些知情者本人不处置内情买卖,而是把消息透露给别人进行买卖,一旦案发,泄露消息者经常难以定罪。此次刑法修正,将重点完满这一法律漏洞。
除此之外,本次刑法修订在走私罪、逃税罪、绑架罪、行贿罪等诸多罪名也都会有调整。据刑法专家引见,鉴于当前出现一些绑架案件,犯罪人主动释放人质,但依据现行刑法规则,量刑难以从轻,社会上对这些案件争议较大。因而本次修法会重视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的问题。
或树立新的罪名和调整法定刑等
中国现行刑法于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取得经过。截至当前,现行刑法主要经过六次改正案和九个立法注释的方式,进行了部分修正和完满。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时发展,犯罪范畴也不时出现新的情况。依据现行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的准绳,法无明文规则的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则不处分。因而改正案很大水平上是树立新的罪名、调整法定刑或许是对原有规则比较含糊的地方进行细化,加大其可操控性。
从历次改正案来看,规范市场经济次第,特别是针对金融市场次第和加大惩罚腐败和职务犯罪,是刑法修正最主要的内容。以至在刑罚轻刑化的大趋向下,关于这两类犯罪,改正案表现出严刑酷罚的特性。1999年第一个刑法改正案,在相关证券犯罪的条款中添加了期货犯罪的内容;第六改正案更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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