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
主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10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3]122号文件"有关赞同易方达战略生长证券投资基金树立的批复"同意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好。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标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本质性断定或保证,也不标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细心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功劳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商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益、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标明其对基金合同的供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做办法》、基金合同非常他相关规则享有权益、承当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和义务,应细致查阅本基金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