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全国范围的社会安全基金专项管理工做正在展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度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十部门日前结合公布《有关印发社会安全基金专项管理工做计划的告诉》,明白表示要对包括养老的安全基金在内的六类社会安全基金进行专项管理。
据引见,虽然近年来社保基金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挤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安全制度运转,这正是此次展开专项管理的主要缘由。
依据《告诉》,十部门组成社会安全基金专项管理工做部际领导小组(部际领导小组),研讨制定工做计划,安排启动专项管理工做。部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担任日常详细工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一安排,成立社会安全基金专项管理工做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域实践制定详细计划,组织施行专项管理工做。
《告诉》明白,此次专项管理的范围包括:养老的安全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的安全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安全基金);失业安全基金;医疗安全基金(包括城镇职工根本医疗安全基金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安全基金);工伤安全基金;生育安全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专项管理将主要针对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具有的问题展开,其中包括:





